按照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》(成信校发〔2017〕164号)和成信校发〔2025〕160号文件精神,本院开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第七届“教学质量奖”评选工作。
本院评选标准:1)教学工作质量,最高30分,根据符合条件的老师的授课总工作量不少于128当量学时进行筛选,其中,纯讲授的工作量不低于76.8(除去毕业论文和工程实践这种指导性的工作量)当量学时。2)教学质量评价结果,最高40分,根据符合条件的老师的教学质量(学校每个学期发布的数据)进行排名。3)教研教改工作,符合条件的最高30分,其他根据符合条件的老师的教研教改工作量进行排名。若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,由学院评定小组投票决定人选。最后,拟推荐以下六位老师:张敏(女)、张洪波、王海时、张杰、胡珍珍、石跃。
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4日-2025年12月26日
若有异议,请于2025年12月26日20:00前通过书面、电话、面谈等方式,向学院办公室、院长、书记反映(不受理匿名意见)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。